工程环境与力学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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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环境与力学试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2016-07-11 10:22   审核人:

工程环境与力学试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
一、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,写出预习报告(包括实验项目、实验目的、实验所用仪器和材料、实验原理和操作步骤等),回答指导老师的提问,否则应重新预习,经指导老师认可后方能进行实验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穿拖鞋、短裤和背心,不准抽烟和饮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废物,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。

三、做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服从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,按要求进行试验操作,如实记录实验中观察到的现象和结果,不得弄虚作假。

四、要爱护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内其他设施,节约水电和使用材料。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仪器设备,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,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。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,对不听劝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五、实验中要注意安全,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,防止损坏仪器设备,若出现问题,应立即切断电源,保护现场,并迅速报告指导老师,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。

六、实验结束后要如实填写《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》。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材料无误后方可离开,严禁擅自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走。

七、实验结束后要认真打扫卫生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八、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验报告,对实验指导老师批改的报告要认真修改。实验报告交实验指导老师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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